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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举报人,今后北京市检察机关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基础上,对匿名举报信将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笔迹鉴定,对匿名举报人也不再进行排查。对不属于检察院受理范围需要转其他机关的举报信原件,检察机关也将重新复制,将手写信件变成机打体后再转其他机关。(5月25日《新京报》)
这是百姓听了欢呼的好消息——停了鉴定,开了言路,贪官污吏的日子更加不好过了。
北京市检察院的这一创新举措,一下子消除了举报者两种顾虑:一是担心检察机关笔迹鉴定、指纹侦查等手段,使匿名举报者因此受到打击报复或者获罪;二是担心匿名信不作有效举报,被当作废纸扔进垃圾篓。不鉴定、不作废这“两不”举措,体现了检察机关保护举报人的诚心,也彰显了法律部门反腐倡廉、惩恶扬善的决心,相信受此诚心决心的感动奋发,更多人士会加入举报违法犯罪的行列中来,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形形式式假丑恶。
曾几时,一些地方的司法、检察、审判机关将匿名举报视为缺乏举报诚意、干扰正常工作的行为,大会小会批评匿名举报行为,说什么“花他八分钱,够你查半年”,“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放冷箭”……却不知此举让违法犯罪分子高兴不已;却不知人民群众之所以选择匿名举报,除极个别用不良恶意中伤之外,大多数是因为对法律部门保护举报人的制度、手段及最终处理结果不放心,但又不甘心让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所以才不得已寄出匿名信的。几乎可以说,匿名信是因为违法犯罪嫌疑人还很强大,法律部门还不足以取信于民的结果。基于这种情况,允许匿名信举报,停止笔迹鉴定等溯究手段,并采取措施保证匿名信的举报效用,是非常必要的。
停了笔迹鉴定,这是取信于民的有效手段,法律部门必将赢得百姓的工作支持。作为一项重要的办案手段,北京市的“两不”创举应成为法律部门的通用法则。
□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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