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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流浪者”受助有《办法》

http://www.hf365.com 2004年4月29日 02:18 江淮晨报

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民政部门获悉,从5月1日起,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颁布实施,为全省开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

《办法》规定救助管理站负责对求助人员的情况核查、登记。对符合条件的求助人员,及时给予救助;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求助人员,救助管理站应当先救助,再查明情况;对拒不提供个人情况,或者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符合救助规定的不予救助,并告知不予救助的理由;对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求助人员,不予救助或者终止救助,并告知不予救助或者终止救助的理由。

《办法》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给予提供食物和饮用水、提供住处、提供乘车凭证等五种救助。对受助的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给予照顾。

(陈建莉 邵玏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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