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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出台重大举措,对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中的19个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制。从今年5月1日起,前来我市投资开办企业可以享受更加便利、快速的审批服务。
据了解,我市从2000年就开始进行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取消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实行集中式审批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在改革过程中,一些依现行规定而存在的体制性障碍逐渐凸现出来。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我市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大胆吸收外地成功经验,制定了《合肥市关于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
今后,凡在我市申请设立企业的,除涉及国家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严格控制的项目外,凡属市本级有关行政机关审批权限的前置审批事项,均试行告知承诺制。
(记者 巫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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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告知承诺制?
就是申请人办理企业设置时,审批机关向申请人提供告知承诺文书,申请人向审批机关作出告知的事项已知晓,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标准设立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有关行政审批机关即发放许可证或专项审批,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领取证照后,审批机关按告知的标准、条件和承诺的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审验。
·承诺制降低门槛
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有人形象比喻“就好像参加一场竞走比赛,裁判员监督的重点不是起跑,而是运动员所走的每一步都不能犯规。”对企业而言,告知承诺制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了办事,提高了效率,有利于调动市场主体抢抓机遇、投资创业的积极性。对政府审批部门而言,不是一批了之,批后不管,而是把该放的大胆放开、放活,该管的真正管住、管好,变坐等上门审批为主动上门服务。
·对不履约怎么办?
在3个月内对审批后实施、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承诺的前置审批项目的条件、标准、要求的企业,审批部门将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销许可证并书面抄告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即依法予以变更、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并把违诺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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