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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便利》偷拍及刊登艺人钟欣桐阿娇更衣照的事件引发香港全城愤怒,受害人阿娇一度担心被偷拍的照片会在其他地方出现,想不到忧虑成真,北京一本娱乐刊物《演艺圈周刊》,新一期的内容竟转载《壹本便利》的封面以及阿娇的四张更衣照片。阿娇经理人霍汶希得悉后直斥这家传媒为促销而转载的不道德做法,简直是在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行为令人愤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以《致命的疏忽,换衣过程被拍,阿娇哭诉事实真相》作为封面故事的《演艺圈周刊》,以三个版的篇幅报道阿娇被偷拍事件,又刊登四张偷拍的更衣照片,俨如内地版的《壹本便利》。由于《演艺圈周刊》在北京及广州等均有出售,不少报摊已售罄,连台湾也有色情杂志以阿娇偷拍照作封面。
称港合作机构供照片
《演艺圈周刊》编辑张宇航8月30日表示,他们刊登的照片是向香港有关合作机构购买版权的。但他未能说出具体是由哪一合作机构提供,张表示他们只负责编辑排版记者交回的稿件,并不干涉过问资料的来源,所以是次刊登的有关相片来源和版权问题他并不知情。张宇航又表示,有关版权的问题是由老板赖亮和香港方面洽谈的。由于赖现时在美国出差,故未能回应。
不过,《演艺圈周刊》转载《壹本便利》的偷拍照片,立时引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及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注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言人指出,国家对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有严格监管机制,严禁杂志出版不健康的内容,若发现违规会严肃查处。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亦指出,严禁期刊刊登低俗的图片和内容,若有杂志社涉及非法使用新闻数据或图片,将受到法律制裁。该处已接获对有关周刊的投诉,会就事件作出审读和调查。
律师呼吁阿娇报警
阿娇的情绪近日终稳定下来,她日前出席公开场合时曾提及担心遭偷拍的照片,会再在《壹本便利》甚至其他预计不到的地方出现。香港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黄江天指出,根据内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若透过偷窃、偷拍、散布他人私隐,可被起诉,最高处罚为五天以下的拘留及罚款500元以下,若情节严重,可作五至十天拘留及罚款500元。他认为阿娇可报公安作刑事检控,亦可透过民事索偿。妇女权益联盟发言人伍婉婷批评,该内地周刊是趁机借事件牟利,只会更加宣扬偷拍事件。
此外,阿娇已由助手陪同下返回英皇总部会晤律师,商讨有关控告《壹本便利》等程序事宜。据悉,阿娇的口供经律师复核,已由律师呈交警方。9月1日,阿娇将入秉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向壹传媒提出告诉。
·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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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事件可能有内鬼
阿娇在马来西亚云顶登台期间更衣室内被偷拍事件出现新进展,案件经马来西亚与香港警方同步调查,目前已掌握一名涉嫌参与偷拍男子的身份,现正全力追击。另记者从香港资深狗仔阿Q处了解到,这次偷拍可能是从室外直接调镜头偷拍,偷拍人士基本上做到了“指哪打哪”。
警方锁定黑手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引述当地警方可靠消息称,调查行动已有眉目,初步掌握一名男子的身份,正追查其下落。警方相信被追缉的男子有参与偷拍案,但消息不愿透露该名男子是马来西亚人还是香港人。据悉,当地警方希望先找到该名男子,再循线揪出其他涉案人士,包括《壹本便利》的记者。
马来西亚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那督胡亚桥日前接受香港《太阳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此案包含多种可能性,可能有内鬼接应。
可能从外面偷拍
但记者前日采访香港资深狗仔阿Q,他则透露,这次偷拍很可能是从外面调镜头偷拍,“他们应该不是在室内安装了针孔摄像机,现在从外面调镜头拍好简单,只要你知道哪个房间里有谁,直接可以从街面调镜头从外面拍里面,基本上可以想拍哪个窗口里的事就拍哪个窗口。”如果确实是以这种方式偷拍,则与黎明与吴彦祖那次被偷拍如出一辙,会令控诉难度增加。
无线主持陈芷菁在28日声讨大会上则声讨香港狗仔渐成“气候”,公司开出3万月薪加一台车,一旦拍到“猛料”销量上涨,大家可共分500万奖赏,有如此大的金钱刺激难怪狗仔前赴后继。
·南都·
新一期《壹本便利》销情惨淡
登偷拍钟欣桐更衣的《壹本便利》,不但不公开道歉,壹传媒旗下《苹果日报》8月29日更在社论中大玩文字及逻辑把戏,将《壹本便利》偷拍事件引起的公愤归咎于其他传媒。
《苹果日报》社论中指今次偷拍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是因其他刊物也有拍摄及刊出具争议照片的前科,解决此类错误的最佳方法是舆论的监督及市民的监督,并指市民要发出清楚讯息,将责任推给读者。针对此社论,有学者直斥壹传媒执迷不悔及虚伪,更藉社论转移视线,淡化民愤。而在社会一片罢买声中,30日出版的新一期《壹本便利》,销量大跌。
各报摊都有滞销的《壹本便利》,堆在报摊无人问津。在中环天星码头,报贩称几小时内只卖出一本,在铜锣湾及尖沙咀一带的报摊,亦见最新一期《壹本便利》销量大跌。市民杨小姐说:“《壹本便利》教坏小孩,败坏社会风气,一定不会买。”报贩陈小姐称,《壹本便利》来货由平时的40本,减少为18本,但整整七个小时才卖出3本,销情是前所未见的惨淡。
·黄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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