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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紧急“叫停”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
“违规”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

http://www.hf365.com 2007年5月28日 01:24 江淮晨报

晨报讯 广州日报消息 国家发改委对高耗能行业整治再出“重拳”。昨天,国家发改委在网站上公布一份紧急通知,明确全国各地一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行制定出台鼓励高耗能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坚决废止。在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凡自行制定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优惠政策措施,要一律予以废止。记者在这份通知中看到,国家发改委措辞“严厉”,要求对于违规盲目扩张的企业,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

国家发改委对高耗能产业屡出重拳,不久前,国家发改委还会同国家电监会等部门发布禁止出台优惠电价等措施,此次再次发出紧急通知,意图在于遏制部分地方政府“违规”之举。

通知规定,有关部门需严把钢铁、煤炭、电力等产能过剩行业,特别是新上高耗能项目投资关。严禁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缺乏能源、资源支撑条件及环境容量不允许的高耗能项目。

此外,坚决取缔违规出台的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地区一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行制定出台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坚决废止。严禁通过减免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盲目上项目。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还特别强调,对于违规盲目扩张和不按期淘汰落后高耗能装备及产品的企业,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

对不符合政策的各类高耗能行业建设项目,不提供授信支持,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通过简化法定审批程序,形成“绿色通道”突击上高耗能项目。

(徐海星 骆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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