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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日开始,二手房资金托管业务将在全市全面推行,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各分局都将启动二手房资金托管业务,其附近的合肥市商业银行营业点、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营业点将受理二手房资金托管业务。
办理资金托管程序
(一)一次性付款的房屋交易
1、所需材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签订《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2)买房人将购房款存入指定银行托管账户;(3)凭《银行现金缴款凭证》回执,到分中心财务部门开具《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4)若买房人分多次付款的,可多次办理资金托管,二次以上办理手续时,买方凭身份证、《托管协议》、《缴款凭证》和《托管凭证》到托管分中心办理。
(二)通过按揭贷款的房屋交易
1、所需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2)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户口不在本地,则需要提供本地户口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该复印件提供者不承担担保责任);(3)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婚或离婚者,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4)借款人收入证明及复印件1份(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体、私营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最近连续3个月税单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5)《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6)借款人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7)房地产评估报告;(8)《房屋权属证书》、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办理程序:
商业贷款程序:(1)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资金托管协议;(2)买方将首付款(30%以上)存入资金托管账户;(3)银行审查;(4)对所购的房屋进行评估;(5)签订借款合同,交齐相关费用;(6)办理房产过户、公证、抵押登记手续;(7)发放贷款;(8)银行将贷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1)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资金托管协议;(2)买方将首付款(30%以上)存入资金托管账户;(3)对所购的房屋进行评估;(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5)签订借款合同并交齐相关费用;(6)办理房产过户、公证、抵押登记手续;(7)资料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8)银行收到通知即发放贷款;(9)银行将贷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
买卖双方如何支取房款
(一)卖方如何支取卖房款
买方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后,买卖双方凭《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身份证等到资金托管分中心支取托管资金,经资金托管分中心工作人员核准后,填写《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支取凭证》,由买卖双方到财务部门办理取款手续,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卖方从银行取出卖房款。
(二)买方如何支取购房款
如果交易的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或买卖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买卖双方凭经过确认的材料,解除《存量房买卖合同》,凭《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身份证等到资金托管分中心支取托管资金,经资金托管分中心工作人员核准后,填写《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支取凭证》,由买卖双方到财务部门办理取款手续,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买方从银行取出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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