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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上交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究竟由谁管理?如果使用该经过怎样的程序?”近日,建设部下发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是希望可以对这些问题做出解答。
一直以来,关于住房维修资金的流向和使用始终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尽管此前已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但涉及此类问题的纠纷仍不绝于耳。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的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执行中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归集面较小、归集率较低;各地在缴存主体、缴存标准等方面的规定不一致,资金管理模式不统一,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程序繁琐,资金使用量小等等。的确,在很多地区,这样一笔巨额资金的使用长期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业主称之为“糊涂账”。在此情况下,《办法》征求意见酝酿出台,旨在为如何保障业主的利益以及怎样合理有效地使用维修资金提供法律依据,使专项维修资金能够更加合理高效、透明公开,成为房屋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金”。
业主:政府代收代管较为放心
长期以来,各地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各不相同。有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有的由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代管,甚至有的由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管理模式过多导致了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增加。尤其由物业公司代征代管,更容易引发诸多问题。
律师指出,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负责代收代管的物业公司很容易把这笔资金挪作他用。而有的物业公司由于和开发商是“父子兵”的关系,也极有可能用这笔款项为开发商提供周转资金,业主的权利无从保障。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此作了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代收代管,成立业主大会的,代收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这对业主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业主谈到,自从购买房屋时交过维修资金后,就从未听说被使用过。甚至不清楚这笔钱现在究竟在谁的手中。如何申请使用都不甚明了。的确,很多业主对这笔资金的来龙去脉并不清楚,到真正使用时才发现,资金的管理似有蹊跷,但却又无从查明。而当听说了即将出台的新规定后,大部分业主对这一项规定都比较满意。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相对来说是比较值得信赖的,而如果成立了业主大会,这笔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就由业主大会决定,这样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也便于我们平时查看。当然,无论由谁管理,都应该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这样才能避免暗箱操作。
物业:使用程序应增强可操作性
维修资金如何使用一直是一个争议较多的话题。程序过于繁琐会影响使用的效率,而过于简单却很容易导致被随意挪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秉承受益人和负担人一致的原则,规定一经业主大会同意,维修资金就可以使用。针对很多小区都没有业主大会的情况,规定只要有2/3业主同意也可以启动维修资金。这一规定,可以说让业主真正享有了资金使用的决定权。
就在业主认为他们的权利得到了保障的同时,却有很多物业公司大皱眉头。很多小区的物业都认为这一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他们谈到,启动每项维修资金都要经过2/3业主同意。但是流动人口多,很多业主都将房屋出租出去,还有的业主因为其他原因长期不在。想要找到2/3的业主联合签名同意一项资金的支出谈何容易?这样就影响了资金使用的效率,甚至为业主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针对这一问题,有关法律人士建议,可以考虑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些小规模的项目可由全体业委会成员决定,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要有一个成熟的选举业委会的机制,同时也要有对业委会成员的监督机制。也有人认为,少数人拥有决定权恐怕会滋生不公平,因此,如何使这笔资金快速有效地而又公正地被投入使用,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索。
专业人士:业主当留意资金保值增值
闲置的资金该如何使用?正在征求意见的《办法》为这笔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建议:在保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代管单位经业主大会允许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一级市场国债。增值收益应当转入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专家介绍,把维修资金用于买国债从受益的角度上说要比存银行划算。所以呼吁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小区业主对这项规定可以多留神。同时,这一规定的提出,也开拓了大家的思路。有专业人士建议,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法让专项维修资金“活”起来。比如说业主大会可以考虑将这笔资金真正进行市场化的操作,交由基金公司管理日常的保值和增值。如果住房需要维修,物业将项目报给基金公司。再由基金公司在市场上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维修公司。但是业主们也谈到,对于尚未动用的维修资金,首先要确保不至于无端损失,同时也不希望花费太多精力。可见要让这笔钱真正运作起来,大家还要多费些心思。
关于正在征求意见的《办法》,还有很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说,开发商对房屋有保修义务,在一定期限内的维修应由其负责。但不同的公用设施有不同的衡量标准,这一期限该如何确定尚待探讨。诸如此类,还需要广大业主的关注和专业人士的支招。我们期待着最终将有一个信息公开、使用方便、监管有效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早日出台。
·摘自《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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