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投稿信箱
首  页 新闻中心 体坛纵横 文化娱乐 百姓生活 教科园地 庐阳商务 读者服务 庐州夜话
  安居乐业  



房讯快递
房屋租赁
购房提示
家装顾问
政策解读
饰材推介
 首页 >> 百姓生活 >> 安居乐业 >> 家装顾问 >> 正文

杜绝“家装违规”需要多方联动

http://www.hf365.com 2005年12月23日 09:50 逍遥津

看到贵报上期刊登的《楼上住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怎么办?》一文,笔者很有感触。文中所提到的现象,目前在合肥的确很普遍,尤其是在一些规模较小物业管理不太规范的小区,这种现象更严重。通过贵报得知《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已于前不久发布,笔者特地到有关部门查阅了《暂行办法》。有了这个《暂行办法》,禁止装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就有法可依了。

根据《暂行办法》,要想杜绝装修过程中的不规范做法,就要求与装修过程相关的装修人(业主)、装修企业、物业公司、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连动起来,形成一个监督体系,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要想装修过程规范化,首先要求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当“装修人变动房屋主体结构、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楼面、屋面载荷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企业承担。”“装修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物业公司申报登记。”“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应该与物业公司,按照有关示范文本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应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不损害相邻人的合法权益,承担因违规施工给物业公司和相邻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上内容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的职责进行了规定,把业主的装修活动纳入了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范围。如果“装修人不向物业公司申报登记的,物业公司有权禁止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在装修过程中,业主往往会提出一些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遇到这种情况,装修企业应该“对装修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装修过程是否规范、有序,物业公司和有关管理部门具有告知、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为了让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明白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物业公司应当将相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装修企业。”对于装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应当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经常巡查施工现场,发现装修人或装修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要求其及时纠正;对不听劝阻、拒不纠正的,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建筑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建筑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至于上文中提到的擅自搭建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现象,就是因为缺乏监督和管理,当出现违规行为时,没有任何人及时制止和纠正。《暂行办法》的出台是件大好事,但重要的是能落到实处。

□文/张帮林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HF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 严禁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