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投稿信箱
首  页 新闻中心 体坛纵横 文化娱乐 百姓生活 教科园地 庐阳商务 读者服务 庐州夜话
  安居乐业  



房讯快递
房屋租赁
购房提示
家装顾问
政策解读
饰材推介
 首页 >> 百姓生活 >> 安居乐业 >> 政策解读 >> 正文

国税总局:加大二手房个税征管力度

http://www.hf365.com 2005年7月15日 09:48 合肥晚报

国家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实施后,人们对房地产涉及的税收政策还不完全了解,其中就产生了“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拟开征一些新税种”这样的误解。昨天,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此进行了澄清,并表示,今后还将加大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税务总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不是一个新政策,而是早有明文规定,税务机关多年来一直在征收。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房地产业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保有、转让等多个环节,不同环节涉及的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根据国家税法和政策规定,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征税涉及的税种包括契税、营业税(附加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今年实行的宏观调控政策,从税收政策上讲,有所调整的主要是房地产业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其他税收政策没有变化。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HF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 严禁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