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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在8月15日发布的《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提出:“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消息一传出,立即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这是否意味着现行房屋销售制度将会出现重大调整?
早在200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只不过,通知精神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因为房地产发展过热所至。
就房屋销售来说,在一些发达国家,买卖的都是现房。深圳的房地产市场就比较规范,开发商只有在楼盘封顶之后才能发售,购房者也比较理性,不愿购买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期房。预售房制度,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传入内地。随着房屋改革的不断深入,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住房需求大增。1995 年1月1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不可否认,实施房屋预售制度,起到了融资和调配资金的作用,促进了房地产开发。
然而,对交易双方来说,房屋预售制度是把“双刃剑”。如果监管缺乏力度,它将带来种种弊端,生发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如开发商有可能“一房多卖”,或者将已预售的房子违规抵押;给一些投机者炒作房产制造了机会;出现销售时的承诺到交房时不能兑现的现象等。一旦出现以上现象,购房者的权益必然受到损害,房地产市场秩序就会遭到破坏。
如果房屋预售制度真的被取消,房地产市场将会发生新的变化。对于开发商来说,会增加资金压力,实力不够的开发商的压力更大,市场面临重新洗牌;对于银行来说,意味着大大降低金融风险;对于购房者来说,则可以减轻贷款压力,降低购房风险;就整个房地产市场而言,可能意味着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回落,楼市供求关系将发生新的变化;由于期房上市受限,这将有利于促进已上市的楼盘的销售,从而有利于降低房屋空置率。
就目前合肥楼市看,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房产新政对商品住房预售市场影响较大,新开楼盘排队抢购场面已不复存在,炒房行为得到遏制,投资行为减缓,住房市场需求受到抑制,商品住房预售市场观望氛围浓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宏观调控的效果,也是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
当初,房屋预售制度实行,是针对房地产业刚刚起步、整个市场不太景气、开发商实力不足而制定的政策。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楼市出现了“过热”趋势。于是,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给楼市“降温”的调控政策,并取得明显效果。
从市场发展看,取消房屋预售制度,实行现房销售是成熟楼市的标志之一。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走向成熟,住房供求关系趋于平衡,购房行为理性化,市场必然排斥“预售”现象。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过程中,住房需求量极大,需要鼓励房地产投入,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要防止发展过热,要保持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房地产经过前几年的高速发展后,已进入了调整阶段。随着一系列房产新政的出台,楼市“虚火”逐渐减退,将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央行的报告发布于这一大背景下,报告中的建议符合目前楼市发展的趋势。正如报告所言,“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从而“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信贷是经济杠杆。如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得以真正执行,如果银行只“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就意味着实际上限制了房屋预售。至于要不要“取消房屋预售”,这当然要看条件看时机,要符合市场发展规律,要因时而宜。
·阮遐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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