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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了,物业不管,维修资金不能用
业主先垫付维修资金是否可行?

http://www.hf365.com 2006年12月14日 14:32 逍遥津

12月7日,本刊报道的《合肥市“房屋维修资金”目前还没有使用》一文,引起了合肥市民的广泛关注,市民们纷纷来电反映自己在房屋维修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同时,也有一些热心读者积极地参与了本报发起的讨论,为合肥市“房屋维修资金”目前处于这样一种尴尬局面献言献策,读者李先生就向本刊来电:

李先生的房子是在合肥市红星路某商场附近,建造于2000年,从去年开始李先生就发现屋顶漏水,找物业解决,物业把“皮球”踢向了开发商,找到开发商,他们却推说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找来找去,李先生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到底找谁解决,最后只好自己掏钱请瓦工来从房屋内部做了一个小维修,前一阵子合肥连日的阴雨天气,使得李先生的房子又开始漏水了。“如果维修资金暂时真的不能用,我能否自己先掏钱把这笔维修资金垫付上,等到能用维修资金的时候再还我?”

对于李先生咨询的问题,本刊立即反馈给了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接待记者采访的还是该局财务处的夏建辉处长,夏处长专门负责解答一些小区业主对合肥市“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状况提出的疑问,针对这种情况,夏处长说,“最好不要先行垫付,因为关于房屋维修资金到底如何使用的一些政策还没有出台,房屋维修资金是用于房屋大修的,目前连维修资金使用的一些标准都不知道,李先生如果贸然掏钱对房屋进行大修,等政策出台后万一自己的房屋漏水状况够不上大修的资格,那这个钱能否收回就不得而知了。”

那房屋漏水就没有办法解决了吗?其实情况也不是这样,夏处长说在我们平时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中,有一项叫做“小区养护费”,物业有责任对小区里破损的房屋进行维修。

本刊关于“房屋维修资金”的系列报道已经进行五期了,如果现在你还在为房屋漏水物业不管而苦恼;还在为“房改房”找不到人维修屋顶而郁闷;还在为买新房而不知如何缴纳房屋维修资金愁眉不解……拿起你手中的电话,把你的苦恼告诉我,在下期报道中我们将请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有关部门亲自为您解惑。联系地址:合肥市临泉中路合肥晚报《逍遥津》周刊,来信请注明“二手房专刊”字样,电话:4244989

·文/本报记者 陆慧敏·

关注“房屋维修资金”系列报道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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