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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两期报道中,我们对业主在购买新房时出现的一些房屋质量问题进行了解析。近日,读者周先生来电反映,自己现住的是一间已有8年房龄的老房子,不久前,他发现自家房屋的楼板和墙面出现了多处裂缝,几次找开发商协商都无果而终。
虽然还没有进入盛夏,可家住王大郢附近的周先生一家最近却显得越发烦躁。自己住了8年的老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可找到开发商,对方却以一句“不是我们的问题”给推卸了。一气之下,周先生找到了合肥市一家建设工程监测单位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了质量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楼板有拼板缝、粉刷层有空鼓、客厅沿墙有裂缝。为了保障住房结构安全,监测中心建议周先生尽快对房屋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加固。
“这显然都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粉刷层水泥含量不足造成大面积空鼓;墙体粉刷层厚度超标,我观察其他多家住户也有裂缝。”周先生气愤地说,当他拿着这份检测报告找到开发商的时候,对方却辩解说周先生的房屋已经超过房屋维修期限,不在他们的保修范围之内;再者,鉴定书上也没有明确写着房屋出现这些问题就是属于当初的建造问题,也有可能是周先生在使用过程中因为一些外界因素造成的。
“房屋住这么长时间了,我只是在刚买到手的时候简装了一次,后来就再也没动过,所以说楼板出现裂缝外界因素不大。”周先生说他在前期为了界定责任方,请相关单位对房屋进行质量检测,已经用去了一笔不小的费用,现在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开发商拒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那他只有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了。
对于王先生反映的这个问题,记者随后又采访了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梁伟峰律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原则上是由谁造成的谁负责,但前提是周先生必须排除自身造成的原因,这就涉及到一个专业鉴定问题。”梁律师说在一般情况下,业主遇到了房屋质量问题,可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有权利通过调解的方式与开发商协商处理意见。如对消协的处理意见不满意,可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提起诉讼或仲裁(也可不通过消协,直接起诉)。
但有一点一定要请注意,在采取上述行动之前,业主最好在有公证人员的情况下,先聘请有资质的质量鉴定部门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并要求其出具书面鉴定报告。根据房屋质量问题对房屋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修复、经济赔偿、退房等。
文/本报记者 陆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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