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发出通知,授予合肥市、淮北市、芜湖市、滁州市等四个市人民政府为2006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对亳州市等五个市人民政府及涡阳县等六个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通知指出:在过去的一年,合肥市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充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基层就业和创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组织、人事、劳动、教育、工商、税务、民政、计划、公安、团委、扶贫等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强化政策引导,有效地推进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级毕业生就业一线工作部门紧紧围绕人才兴市战略,依托有效服务载体,畅通就业渠道,为广大毕业生顺利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和谐合肥建设和我市的“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等中心工作做出了贡献。
·东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