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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合肥市人事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毕业生就业政策,着力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从毕业生实际出发,切实解除毕业生后顾之忧,努力为毕业生提供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深受各高校、用人单位和广大毕业生的一致好评。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全年共为9100多名毕业生办理签约手续,接收回肥、进肥毕业生655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占35%,普通专科及高职毕业生占58%。进入外资、个私及民营企业占68%,国企及机关事业单位占13%,总就业率达81%。
1.加强领导,统一管理,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毕业生的就业政策,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深化人事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完善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为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今年4月份,我市成立了由副市长王林建、张雪平分别任正副组长,组织、人事、教育、公安、劳动、工商、计划、民政、财政、地税、团委、扶贫等12个部门组成的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6月份,各县区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各级毕业生就业机构怀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像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那样,关心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
2.加大宣传力度,公开就业政策。自每年3月份起,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发出《致高校毕业生公开信》,并定期在合肥人才网、《合肥晚报》人才天地版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办理就业报到程序,在报到场地张贴“毕业生报到流程图”、“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图”及“党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图”等多项办事指南,使毕业生对各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极大地方便了毕业生就业。
3.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进我市经济发展所急需的各专业、各层次人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构筑合肥人才高地,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凡愿意到合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接收后落实单位的政策,取消一切限制。坚持以充分就业为目标,坚持市场配置、政策调节、法规管理的就业方针,坚持统筹兼顾、合理使用、保证重点、面向基层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原则,在国家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时,均面向应届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考、竞争上岗的办法,择优录用。
·东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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