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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蓄洪区运用补偿启动

http://www.hf365.com 2003年7月24日 01:01 江淮晨报

晨报讯 省政府有关部门7月22日召开会议,部署全省行蓄洪区运用补偿工作以保障蓄滞区居民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据了解,蓄洪区补偿在我省还属首次,补偿将参照国家及我省颁布的补偿实施细则执行。

行蓄洪区人民在夺取今年淮河流域防汛抗洪斗争中,为了全流域大局做出了巨大的奉献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已成为社会关注的大事按照国务院《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和《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行蓄洪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应该得到尽可能的补偿。补偿工作将依法,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执行。

(王强 李军)

相关资料

我省制定的《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于2002年7月1日施行,实施细则对蓄滞洪区补偿的对象及补偿标准作了相应的规定。

补偿将按下列标准执行:1.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水毁损失,按蓄洪前年平均年产值的70%、50%、50%补偿;2.住房水毁损失按水毁损失70%补偿;3.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按水毁损失的50%补偿。但是,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耐用消费品登记总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按损失的100%补偿,超过2000不足4000元的,按2000元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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