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刘烈东被任命为合肥市副市长(挂职时间为两年)。 根据资料,刘烈东,男,1964年出生,湖北仙桃人,硕士研究生,此前曾担任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总法律顾问等职,2006年12月开始任合肥市政府市长助理(挂职),2007年11月起任合肥市委常委、市政府市长助理(挂职)。 此外,此次会议还任命方东屏任合肥市民政局局长。 会议还免去了雍成瀚合肥市副市长职务。此前,雍成瀚已调任合肥市委常委、合肥市纪委书记一职。会议同时免去了蒋烽合肥市民政局局长职务,蒋烽目前已调合肥市直机关工委工作。 因已到退休年龄,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秀芳提出的辞职报告也得到了会议的批准。 (赵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