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章程》“总纲”指出,人民政协要“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提案是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形式,要按照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着重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就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就党政部门重视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课题和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建言献策。当然,提案者在选题时,还应注重自己较为熟悉、体验深刻和与专业相近的问题,这样,才能使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