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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取消车辆养路费“年审”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07-12-5 10:47:49 稿件来源:合肥市政协网站 作者:曹效建
  随着交费方式的电子化,现在机动车辆车主可在各大银行柜台交纳每年度的养路费。只要车主报出车号,电脑即显示车主的姓名,车型及应交纳的费用,和以前养路费交纳的情况。这一交费方式深受各车主的欢迎,因为它便捷、迅速。
  但奇怪的是:在交纳完养路费后,车主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去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养路费交纳的“年审”,如未按规定时间“年审”,还要交纳滞纳金。养路费“年审”的规定,随着电脑联网交费的开展,已完全没有实际意义。车主去“年审”时,仅仅是让工作人员再次在电脑上调看一下交费记录,且全市只有一处办理“年审”的地点,双休日、节假日还不上班,为此车主们不得不请假前往。更有许多车主不知此规定,以为只要交交养路费就行了,未去“年审”,最终被罚了不少“滞纳金”。实在是冤枉。
  建议:尽快取消养路费“年审”。交通管理部门可与交警部门联手办公,在车辆“年审”时交验养路费凭据即可。这样即方便了大量的车主又节约了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办公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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