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情况 随着我市现代化大城市的推进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来我市务工就业的农民不断增加,妥善解决好来我市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成为我市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来我市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2005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合肥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5〕44号)。该通知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中:要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感;要明确责任,合理安排;要规范程序,方便群众;要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当年就在全市确定小学、初中定点学校32所,2006年发展为44所,在校生近万人。2007年全市定点小学和初中将发展到70所。合肥市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做法受到广泛好评,《人民日报》2005年6月20日在国内要闻版以《合肥免收农民工子女借读费》为标题,全面报道我市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 二、农民工子女就学收费情况 近年来,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强调对符合到定点学校就读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借读费,各定点学校也是按照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实施的,市教育局对各校认真落实市里出台的文件规定情况已开展了多次检查。2007年秋季,我市中小学生取消学杂费以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同样取消了学杂费。您指出的收取借读费的学生,可能是不符合到定点学校就读的基本条件,学校按照借读生接收学生入学,但不少定点学校也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也有的可能是未到定点学校就读,而另选其他学校借读,学校按规定收取了借读费。 三、政府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定点学校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和经费投入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做好在合肥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5〕44号)中指出:各区政府要建立来我市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对定点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用于定点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市里将根据各定点学校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2003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对定点学校29中学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该校的整体改造,2005年秋季,市教育局对当时的32所定点学校一次性投入近1500万元,用于各校改善办学条件。2006年,市教育局又继续投入近1000万元。各区在安排经费时也对农民工定点学校给予倾斜。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扩大定点学校的办学规模,并在改善办学条件上继续给予于支持,并督促各区加大该项投入。 四、关于规范制度、简化手续,降低农民工办理“五证”的难度和门槛,建议有关部门在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实施定期现场办公,“一站式”解决农民工的“五证”问题。 我市确定的符合到定点学校就读的基本条件,是在广泛参照外地的做法,如成都市、沈阳市、杭州市、北京市以及我省部分地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经反复调研、论证并向市政府汇报后而制订的。到定点学校就读条件中的提供经商或务工证明及暂住证也是从有利于学生的成长考虑的,是对孩子的成长更切实的保障,如果一些来我市务工人员不能长期在我市务工居住,在各地打短工,孩子随之转来转去对孩子的学习、成长肯定是不利的。 至于现场办公,“一站式”解决农民工“五证”问题,由于所需的经商、务工证明材料(工商执照或劳动合同)、暂住证是农民工在我市务工本身就应具备的材料,儿童计免证是孩子从出生时至上学时计免的证明,这些材料都不是临时办理的,也不是为了孩子上学增加的,而其他材料需从原居住地办理,因此不需要也不可能采取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的形式。 今后,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基本条件,尽可能方便农民工子女入学。 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