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农村公路(指县道、乡道、村道)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审计局近期在对全市2003至2006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设计标准低,特别是“村村通”工程技术指标普遍较低,从长远看已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 调查发现,农村公路工程设计标准低,具体表现在:一方面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只注重主体质量,而忽视了边沟、排水等附属设施的质量,部分路段路桥(涵)不配套,遇到洪涝灾害时公路损毁严重;另一方面部分农村公路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公路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另外“村村通”水泥路设计标准低,从已完工和在建项目看,“村村通水泥路”的路面宽度基本是按照3.5米最低标准执行的。然而,随着我市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道路的车流量越来越大,3.5米的路宽,致使两车相会时难以通过,影响道路畅通。 审计人员建议,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设计标准要适应新农村未来一段时间发展需要,要把省城大建设与城乡道路建设的发展统筹规划,做到有条件的乡村先提高道路标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先做好规划。一定要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既要又好又快发展,又不能留下质量隐患。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改革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强化管护网络队伍建设,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加强道路养护管理,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连心路”、“满意路”、“致富路”。 (汪林 徐爱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