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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景点门票等
“两节”期间不提价
发布日期: 2007-12-28 1:28:27 稿件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吴功胜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景点门票等一律不得提价,昨天省物价局下发紧急通知,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重点商品价格一日一报
    当前,猪肉等副食品价格持续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水平较高,给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省物价局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商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苗头性、趋势性变化,增强价格监测的预见性;
    认真落实价格一日一报制度,确保监测项目和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不漏报、不迟报;
    拓宽价格监测范围,全面掌握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强分析预测和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价格的影响。
水电气景点门票一律不得提价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两节”期间不出台新的调价措施、严禁越权定价和擅自提价以及进一步规范运输企业价格行为的规定;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景点门票等价格要保持基本稳定,一律不得提价。
严惩串通涨价哄抬物价
    各级物价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交通运价、景点门票等商品和服务价格。
    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对经营者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在处罚的同时公开揭露。                    (吴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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