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合肥“三无”老人(即无子女,无法定义务赡养人,无生活来源)将逐步集中供养,相关集中供养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说起救助一事,70多岁的方明友老人至今都十分激动,因老人出门不小心摔了一跤,造成坐骨骨折,无法站立。后来社居委了解情况后,及时将老人送往医院,还专门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上医院照顾老人,同时送去了治疗费用15000元,让这位城市孤老享受到了合肥困难老人救助体系的益处。 据介绍,合肥市已全面建立困难老人救助体系,像方明友这样享受到益处的困难老人有很多。全市已有16.2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有760多万人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保障金5.7亿元。几年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市职工最低工资、城镇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8%、47.3%和64%,全面发挥城市生活保障防护功能。 从2007年起,市属三县农村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年不低于1460元,市区散居五保供养标准每年不低于1500元。目前,合肥市已将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和城区“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同时正在研究制定城市“三无”老人集中供养办法,确保困难老人老有所养。 从2007年起全面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515”工程,即:在“十一五”时期,用5年时间,力争筹资1亿元,加快农村“五保老人之家”和敬老院建设,到2010年实现我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集中居住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首期投资2000多万,已新建和改扩建22所敬老院,合肥市集中供养和集中居住率由原先的12%提升到20%。 (季云冈 陈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