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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检察院选聘新一届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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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08-2-2 13:02:38 稿件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刘娟 |
合肥晚报讯 包河区检察院近日向新一届选任的7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在颁发聘书的恳谈会上,沈朝晖检察长表示,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切实增加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的刚性规定,重点加强人民监督员对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和拟不起诉等“三类案件”的监督,保障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权,大胆尝试对“五种情形”实行监督,凡是上级院规定的监督范围,检察院一定全部纳入,不留死角。沈检察长说,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增加了检察院工作的透明度,促使检察院不断地改进、做好工作。 (刘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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