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2时许,正在森林大道巡逻查纠违法行为的肥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桃花中队民警何雪峰接到报警,在桃花镇大朱岗村附近,发生一起小货车碰撞摩托车的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 两分钟后,何雪峰和几名同志到达现场时,只见一辆摩托车被撞出十几米后侧翻在路边小沟里,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已被其亲属送往医院救治,而肇事机动车却驶离了现场。 民警立即在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调查走访。摩托车驾驶员当时看到的车是一辆小油罐车,但他记得车牌号经查询不是肇事车辆。这时,中队长徐国栋带领队员也赶来现场增援侦查,勘察现场的民警发现现场的一个车轮印迹是从事故现场旁边的一条小岔路驶过来的。顺小岔路寻找,民警们走了大约1里路后,看到一名民工正在岔路旁干活,民工称之前确实有一辆小油罐车到前边的工地上送过油。顺着民工说的方向,民警发现前方1里路的地方有一辆挖掘机正在施工。挖掘机司机提供了一张送油联系卡。徐国栋马上通过电话联系了车主,要求车主和驾驶员马上赶到交警中队接受调查。20分钟后,肇事小油罐车开到了交警中队,车头部位果然有一处明显擦刮痕迹。在事实面前,驾驶人李飞对交通肇事后逃逸供认不讳。至此,“5·5”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吴瑞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