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地处舒(城)庐(江)肥(西)三县交界的三河地区是个“三不管”地带,最近一改往日遇事无人协调的毛病,并联合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原来,4月10日下午4时许,杭埠镇五联村陈某驾驶三轮车送客至龙安路段,迎面遇到骑自行车的本镇六丛村村民朱某,因道路狭窄不平,在两车交会时,朱某跌倒在地,导致朱某左腿骨折。事发后,陈某及时用车把伤者送到三河医院,后转到合肥瑞康骨科医院诊治,垫付了1000元医药费,然后又申请杭埠司法所调处。4月21日,当杭埠司法所干警对陈某展开调查时,陈某却一口否定:朱某受伤是自己骑自行车技术不佳摔倒的,我是做好事把她送到医院,与我无关。从此一走了之,逃避责任。经多方了解,陈某有一长子在肥西县丰乐镇工作,杭埠司法所立即启动“舒庐肥三县三河地区联防联调方案”要求肥西县丰乐司法所协助调处。 根据上述情况,两所干警就地在丰乐镇找到陈某的儿子,与他分析了案情,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通过连续10个小时的艰苦劝说,终于改变陈某儿子的思想认识,主动为父承担责任。根据双方当事人对本纠纷一次性了断的要求,经双方自愿协商,陈某赔偿朱某住院医疗费13200元,受害方朱某表示满意,同时签订调解协议书。一起跨地区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两所”干警的联合调解成功化解。 (殷先明 杨兴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