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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推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发布日期: 2008-1-23 0:57:18 稿件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王建强 胡月
    从1月23日开始,亳州市交警支队开始对辖区各行政部门交通违法车辆和驾驶员推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其中,行政部门车辆、驾驶员闯红灯、逆向行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车辆乱停乱放、私自安装警报器、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将作为此次抄告重点。
       按规定交警部门定期将交通违法抄告单送到违法驾驶员单位办公室,被抄告的驾驶员必须按照抄告单上所规定的时间接受交警部门的交通安全教育。交警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违法起数进行统计,前三名的单位将上报市纪委,由市纪委监察局责令其整改。              (王建强  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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