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杨士友、鲍子雨等提出,我省在立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有关程序,着力克服立法过程中存在部门利益的现象。 杨士友、鲍子雨等建议,立法计划要向社会公布,向代表公布,让代表、社会积极参与,兼顾各方面利益。在新一届人大的立法工作中,可以考虑拿出一、两件法规由中介机构来起草。 他们同时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和决算情况的审查监督,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强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建设,发挥这方面专业人才的优势,并把国有垄断企业的预决算情况纳入政府财政监管。 此外,应加强对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真正发挥人大在调研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工作监督紧紧围绕中心,法规监督要更加注重实效。(赵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