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有序,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前两个月我省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8.8亿元,同比增长19.8%。其中,城市市场销售增加明显,同比增长20.6%。 数据显示,受节前购物影响,1月份我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亿元,增长20.1%,2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8亿元,增长19.6%,1月份增幅比2月份高0.5个百分点。1-2月份春节市场繁荣,各行业均保持快速增长,全省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08.2亿元,同比增长19.4%,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6.6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64.8亿元,增长23.3%,比全省水平高3.5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我省城市市场销售相比往年明显增加。1-2月全省市场的零售额为271.3亿元,同比增长20.6%,增幅比上年同期高4.2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农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7.5亿元,增长18.9%。 消费品市场受价格因素影响仍然明显。1-2月份我省商品零售价格上涨8.0%,如扣除价格因素,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0.9%。 (凌力 本报记者 万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