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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为民工工伤保险买单
个人不掏腰包,建设项目单位付账
发布日期: 2008-4-7 0:27:29 稿件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田园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分包、转包层次较多,民工一旦发生工伤,一些包工头往往是卷起铺盖一走了之,造成了农民工工伤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日前安徽宿州市出台新规,保障城区建筑业民工全部免费享受工伤保险。
    据悉,《宿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4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农民工工伤保险由建设项目单位买单,劳动工伤基金进行支付。
    为确保这个办法的实施,宿州市还设立了三道关口,凡是新开工的企业,一律参加工伤保险,劳动部门在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时候,要求同步参加工伤保险,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候,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伤保险的办理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建设施工总承包企业集体参保,农民工个人不需要交任何费用。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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