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规划中队原队长吕信,因在执法过程中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近日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8.72万元。 依法查处违规违章建房的行为,本应是城管监察大队的职责。对于未经过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他们握有行政处罚执行权。如责令停工、拆除违法建设工程、报批罚款处理等。但吕信却把这种权力作为自己捞取钱财利益的工具。只要当事人给其送些好处,他可以帮助办理以罚代批手续,随意批准少缴罚款,或者对违章建设行为不予追究,甚至收取罚款不办理行政处罚文书。城建管理的法律法规成了吕信随意把握的“橡皮泥”。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主持界首市建委监察大队工作期间,吕信利用查处城市违规违章建房的行政执法权力,先后19次收受30人所送钱款8.72万元。 2007年7月10日,吕信被依法批准逮捕。 (石中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