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因为同居不和,怒杀女方及其亲属五口,并造成一人重伤的被告人黄忠文,今日将被市中院依法核对身份,执行死刑。 被告人黄忠文,31岁,系安徽省绩溪县人。2005年初,黄忠文经人介绍与郑伟确立恋爱关系,2007年2月23日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结婚证)。同居后,二人关系紧张,在2007年5月的一次争吵之后,郑伟回到蒙城声称再也不回绩溪。5月20日,黄忠文来到蒙城,郑伟家人称收割完小麦后让郑伟回去,黄忠文遂返回绩溪。7月8日,黄忠文再次来到蒙城。7月9日晚,黄忠文要求郑伟回绩溪遭到郑伟及其家人的拒绝,遂决定杀死郑伟及其家人。 7月10日凌晨1时许,黄忠文趁郑伟的姑姑郑文兰在一楼客厅熟睡之机,持锤子及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郑文兰杀死,随后又到厨房拿一菜刀将在一楼客厅北面一房间内睡觉的郑伟的父亲郑文义杀死。凌晨5时许,郑伟到一楼客厅西边的房间内为其爷爷郑启江找药,黄忠文持刀跟随至房间内,将郑伟砍倒。随后持菜刀将在一楼客厅内找药的郑启江杀死。回头发现郑伟从房间内出来,黄忠文将郑伟推进房间,这时在院子里玩耍的郑伟的7岁表侄女张某某也来到该房间,黄忠文又持菜刀窜至二楼向正在睡觉的郑伟的嫂子韩燕颈部砍一刀,并将韩燕的腿往上推了一下,想让韩燕的血流出来,后返身下楼。到楼下,黄忠文洗去身上的血,又返回二楼查看韩燕是否已死亡,然后锁上郑文义家的大门,逃离现场。 (王永胜 王景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