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灵璧县渔沟驾驶人陆某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带着妻子、儿子,由于操作不当,致陆某某死亡,妻、儿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当日20时35分,灵璧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渔沟街北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民警们立即一边组织抢救伤者,一边勘察现场得出,下午陆某某驾驶未登记入户两轮摩托车载其妻儿一家三口去街上办事,至晚上20时左右沿X042线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渔沟街北侧路段时,因道路施工未设标志以及前方来车灯光较强,陆某某驾驶摩托车未保持安全车速,临危采取措施不当侧滑倒在正在施工的路面上,造成一家三口不同程度受伤、摩托车损坏、陆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井茂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