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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道交法草案 委员只争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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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07-12-25 11:07:19 稿件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正在进行二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的热点之一。草案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过错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陈士能委员认为,既然没有责任为什么还要“赔偿”?庄公惠委员建议,“改一个字,‘赔’改成‘补’。”乌日图委员也认为:“‘赔偿’是对违法者进行经济方面的制裁,既然没有过失,就应该是一种道义上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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