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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政府工作的重心所在
发布日期: 2008-1-22 9:57:02 稿件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朱步楼
  各级政府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处于经济社会管理者的地位,在解决民生问题中承担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职责。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把改善民生作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心,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既是坚持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民生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阶层有不同的民生需求,解决民生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处于经济社会管理者的地位,在解决民生问题中承担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职责。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既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动力,也对各级政府以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以改善民生为工作重心,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民生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和加快转变。政事不分、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分,政府包揽过多,不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就将受到很大制约,改善民生的目标就将大打折扣。因此,我们要加快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政府机构设置、职能明确、资源配置等方面,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以改善民生为工作重心,必须更新发展理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归根到底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我们在发展理念上要从过去侧重经济增长的“发展”,转变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只有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归宿加快经济发展,这种发展才会有动力和活力;同时,民生问题的解决,会促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提高和消费模式升级,这也会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扩大政治参与、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显著增强,对民主健全、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活殷实等方面的渴求更加强烈。这就要求我们自觉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和协调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关系,在努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把社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经济建设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协调,使生产力的发展真正落脚在人民生活的改善和幸福指数的提高上,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科学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以改善民生为工作重心,必须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弘扬亲民为民的新风正气,是改善民生的有力保障。改善民生,首先要关注民生、了解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民生问题无小事”的观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倾心了解人民群众顺应时代发展变化的新愿望、新要求、新期待,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任务,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多干群众急需和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和利长远的事,自觉地把精力和智慧全部投入到实现人民的福祉之中;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注重改进工作方法,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决策程序,凡是涉及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均应实行公示、听证、咨询制度,广泛听取和积极采纳群众意见,把准改善民生的主脉,并且要以人民群众的评判来考核政府改善民生的“政绩”,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改善民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也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任重而道远。我们在实践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引导全社会参与。改善民生,首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调节收入分配,扩大社会就业,加强社会管理等,要切实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方面的职责,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贵”和“难”的问题。与此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把那些适合通过市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给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通过市场化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还要鼓励全体公民参与慈善捐赠、社会捐助活动,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激发全社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积极性。
  二是既要坚持尽力而为,又要做到量力而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有不少新的需求和期待。我们一方面要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迫切需要且又有可能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做好改善民生的工作,在呼应群众的民生期待中决惠民之策,行惠民之举,确保每个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确保每个困难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确保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使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成效。同时,也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量力而行。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稳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文化权益和民主权利,决不能不顾政府财力超前过急地要求,更不能举办劳命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那样,不仅不利于真正解决民生问题,而且会损害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是既要解决突出问题,又要建立长效机制。民生问题是历史的、具体的、动态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民生的标杆越来越高,改善民生需要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各级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花气力。例如,要坚持富民优先,促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社保安民,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要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要增加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以政府为主导不断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增加廉租房房源,让所有低收入家庭做到“住有所居”;要从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切实做到“老有所养”。与此同时,还要将一系列富民、惠民、安民的政策措施加以规范化、制度化,上升为分配制度、公共政策和地方法规,努力形成惠及全体人民、保障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切实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如建立公共财政对改善民生的正常支出机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企业职工工资报酬、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从根本上为改善民生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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