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问题既体现着人民群众具体、实际、直接的利益,又关系着人民群众长远、整体、根本的利益。改善民生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举措和具体措施 ●改善民生,必须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加以推进。解决民生问题,既有利益整合和社会心理疏导的问题,也有制度建设和将其纳入法治轨道,提出依法加以推进的社会课题。改善民生的根本途径是法治,只有将民生问题纳入法治范畴加以推进,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人大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提供的是人大工作围绕大局、依法履职的不竭活力,展现的是人大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巨大潜力,凝聚的是全市人民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无穷动力,由此必将创造出民生有保障、社会更和谐、改革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辉煌明天 党的十七大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鲜明地亮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战略安排和价值取向。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强调民生问题与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息息相关。科学发展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体现着党的宗旨,体现着我们践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的理念。 改善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问题既体现着人民群众具体、实际、直接的利益,又关系着人民群众长远、整体、根本的利益。改善民生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举措和具体措施。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才能使民众进一步认同改革、认同发展,使改革和发展成为人民群众共同的事业,不断激发和形成改革发展的巨大动力;才能促进经济发展又好又快,社会发展和谐安定,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改善民生,必须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加以推进。由于改革和发展涉及人们的利益调整,多元社会形成的不同阶层、群体利益不同,利益调整之中发生的矛盾、发展进展差异之中发生的矛盾、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快慢造成的矛盾等等,都会产生一些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既有利益整合和社会心理疏导的问题,也有制度建设和将其纳入法治轨道,提出依法加以推进的社会课题。改善民生的根本途径是法治,只有将民生问题纳入法治范畴加以推进,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大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行使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法定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这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更有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实践中,我们提出“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即: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时,更加注重社会进步和环境资源保护;在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时,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在完善人大运作机制时,更加注重发挥权力机关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功能。我们努力搭建利益诉求平等、充分表达并进行博弈的平台,为相关利益群体提供实现“表达权”的渠道和机会,尤其注意倾听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如对关系市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向社会各方人士征求意见;对各方利益关系需平衡调整的,举行多种形式的立法听证会,使群众利益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维护。五年来的实践表明,人大充分发挥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功能,有助于更为合理地进行利益整合,达成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协调性和操作性更强的制度规范,为改善民生提供制度性保障,进而推动上海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 改善民生,要锲而不舍,与时俱进。民生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决定了其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应该与时俱进。改善民生,我们应有长期的思想准备。我们认为,应该抓住涉及民生的关键问题,连续跟踪监督,才能切实增强监督成效,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人大监督要准确抓住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以及具有普遍意义、能起到示范作用的关键问题,持之以恒强化连续监督,以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开展的食品安全、促进就业、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都历时数年,使这些民生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改善。 由于一项民生问题里包含着诸多方面的具体问题,关涉人民群众的许多现实利益。人大监督不是充当“执法队”,去具体解决各种问题,而是要着重从问题背后发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是否缺失或不够完善之处,进而选择最佳的切入口,连续监督,逐年“积小成、得大成”,从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标准的方面,规范政府依法行政,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让群众得到长时长效的实惠。常委会连续五年开展教育公建配套监督工作,使36所缺配的中小学校基本配套到位,推动了政府相关部门更加重视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教育、卫生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实效。 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才能切实改善民生。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在代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代表人民,最了解人民群众想什么、急什么、怨什么。每一位市人大代表都肩负着15000多名市民的期望和重托。因此,人大要坚持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不断拓宽民主渠道,为代表有效参与和深入了解常委会工作创设多种途径,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搭建更多的平台,有效支持、促进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和行使权力;强化代表培训和开展深入的专题调研,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加强有关制度建设,加大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力度,重视代表的意见,切实落实群众的意愿,使人大代表表达民意、依法履职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充分发挥人大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提供的是人大工作围绕大局、依法履职的不竭活力,展现的是人大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巨大潜力,凝聚的是全市人民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无穷动力,由此必将创造出民生有保障、社会更和谐、改革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辉煌明天。 (作者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