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农民工夫妻,结伴走过30年。如今,妻子与丈夫互相告对方犯“遗弃罪”。 丈夫去广西打工一去不回 张女士在深圳市一甲社区某花园物业公司当清洁工已有6年,每月工资800元,租住在一甲正街一栋低矮的民房里。据张女士讲述,1978年她与丈夫谢某结婚,生育一儿一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先天性残疾,一直依靠父母生活。2000年,丈夫谢某带着全家积蓄2万多元到广西承包鱼塘养虾。当年底,张女士也来到广西,发现丈夫与一名当地女性同居。一气之下,张女士回到了老家。此后,谢某既不回家,也不寄生活费给她。 丈夫瘫痪要求照顾 2002年,为了生存,张女士带着残疾儿子来到深圳打工,交纳房租后,剩余的工资只能勉强维持母子俩生活。张女士称,2000年至2007年,她丈夫杳无音信,将家人遗弃。 去年9月,谢某在广西因中风瘫痪,同居女友将其送回湖北老家后不辞而别。随后,谢某的妹妹将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谢某送到南山张女士处。 妻子拒绝照顾被告“遗弃罪” 张女士因无法靠一份工资照顾、养活两个残疾人,于是将丈夫送回公婆家,不愿承担照顾谢某的义务。为此,谢某一纸诉状以“遗弃罪”将妻子告上法庭,而张女士也反告丈夫遗弃残疾儿子和妻子在先。 今年3月12日,张女士收到了法庭的判决书。判决书指出,张女士与谢某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对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丈夫,妻子有抚养、照顾义务却拒绝履行责任,已构成遗弃罪。谢某的生活应由张女士照顾。谢某有错在先,对残疾儿子未尽到抚养义务,但不构成遗弃罪,其行为应受到道德谴责。 称夫妻缘分已尽继续上诉 3月16日,谢某拿着湖北老家法庭的判决书,又被人送到张女士租住处,要求张女士履行其义务。3月23日,张女士再次将瘫痪的丈夫送回老家,准备上诉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告丈夫犯有遗弃罪。 张女士称,在母子俩最艰难时,谢某未尽丈夫、父亲的责任,她和谢某30年的夫妻缘分已尽。另外,仅靠她一人的工资,很难养活残疾儿子和瘫痪的丈夫。张女士表示,上诉期间,她会委托自己的父母照顾谢某。 ·《深圳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