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钟抢年因受贿30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钟抢年,男,42岁,捕前系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处处长。1999年8、9月至2000年2月间,钟抢年利用其担任北京市财政局工管处处长,负责管理和拨付企业“科技三项费用”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计算机一厂获得财政部“科技三项费用”专项拨款人民币300万元提供帮助。为此,钟抢年于2000年3、4月间,收受该厂副厂长章犇(已于2008年3月10日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