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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被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发布日期: 2008-4-12 9:25:53 稿件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彬
  刚刚出台的《无锡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为低收入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
  据了解,该《办法》是民政部门配合无锡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制定的,资格认定是低收入人群获得廉租房的必经程序。
  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确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暂定750元)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应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已经被确认为城市低保家庭者,可直接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不再进行低收入家庭资格的认定。
  目前,无锡市区家庭月人均收入在75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有16179户、涉及49397人。按无锡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要求,这类家庭都将享受到以租金补贴为主的住房保障。
  低收入家庭想申请资格认定,可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册,家庭人员收入证明,赡养义务人或扶养、抚养义务人家庭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办法》同时规定,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要按年度向社区居委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及住房等变化情况。如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待遇资格,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待遇,且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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