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向广东、安徽、云南的多个“公务考察团”官员行贿,欧盟中国协会广州办事处原业务员张文娟昨日在庐阳区人民法院受审。由于案件涉及多位官员,案件审理备受瞩目。 张文娟今年27岁,我省庐江人,大专文化。据指控,从2005年8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她在担任欧盟中国协会广州办事处业务员期间,先后8次利用其业务渠道,私自承接出国组团业务,违反国家规定,分别以组团“回扣”名义向相关组团单位经办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计145876元人民币、4300美元。 2006年9月、11月,张文娟先后两次经办广东省人事厅组团出访美国的业务,以组团“回扣”名义向广东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副处长李秀云行贿计3400美元、25000元人民币;同年9月,她经办云南省公安厅组团出访南美的业务,向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郭斌行贿900美元;2005年下半年、2006年10月,她先后两次经办昆明市公安局组团出访澳大利亚的业务,以组团“回扣”的名义向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苏永明行贿计36800元。 由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率团的一行10人“公务考察团”(徐近日已被撤职),在芬兰被查出假邀请函遣返回国后,中纪委、外交部等多个部门介入调查,发现此次出国实为公费旅游。身为中介机构业务员的张文娟向相关人员行贿后,承揽下此项业务,安排具体行程,并出具假邀请函。去年12月28日,张文娟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5日被批准逮捕。在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中,她所涉及的更多的“钱权交易”浮出水面。据了解,本案中的受贿者已作另案处理。 在昨天的庭审中,张文娟情绪平稳,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但表示“欧盟中国协会”是国家批准的正式机构,自己负责的几次组团出国的事宜协会事先是知晓的;同时她是以“欧盟中国协会”的名义组团出国的,只是由于所去的国家为非欧盟国家,因此按照行业里的“潜规则”,自己所收的费用并没有交给协会。同时她辩称自己刚刚从学校毕业不久,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希望得到从轻处罚。此案将择日宣判。·庐法 苗苗 慧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