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合肥市场上15公斤瓶装液化气已经涨至112.5元。最近,一些读者向本报帮办热线反映:购买的15公斤液化气实际只有13.2公斤。在液化气价格频频上涨的情况,充气点短斤不多两的情况让人有点烦。 家住合肥市东门五里井附近的康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使用15公斤装的瓶装液化气,空瓶重16.2公斤。去年年底瓶子刚充满液化气回家,她称了一下重量,整个罐子只有29.4公斤,少了1.8公斤。 今年6月份,康女士又去充液化气,没开封使用前她又称了一下,同样只有29.4公斤,还是少了1.8公斤。 康女士说,她曾经在媒体上中看到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15公斤瓶装液化气可以有0.5公斤的误差。可是,在液化气频频上涨的情况下,超过1公斤的误差就令消费者很难接受了。 记者帮康女士算了一笔账,充满液化气的瓶总重量29.4公斤-空瓶重量16.2公斤=气体重量13.2公斤,瓶子里的液化气只有13.2公斤。用误差值最大的数字计算,瓶子应该装气体重量达到14.5公斤。 以此测算,14.5公斤-实际质量13.2公斤=1.3公斤,充气点少了康女士1.3公斤。 据悉,从2007年12月1日起,合肥市场上15公斤瓶装液化气上涨至112.5元,瓶装液化气最高零售价为瓶装7.5元/公斤。按照12月份的价格计算,充气点少充1.3公斤气,康女士就损失1.3公斤×7.5元/公斤=9.75元。 如果按照15公斤计算,15公斤-实际重量13.2公斤=1.8公斤,即按照瓶装液化气15公斤计算,康女士损失了1.8公斤×7.5元/公斤=13.5元。 康女士说,对比去年8月份的价格,当时合肥市15公斤瓶装液化气为78元,即每公斤5.2元。如果当时遇到充气少斤两的事,市民15公斤瓶装液化气少了1.3公斤,那么相当于损失了6.76元;少了1.8公斤,损失9.36元。损失是越来越大了。 针对康女士反映的问题,合肥市燃气管理处一位钱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1998年国家颁布的充装标准规定,15公斤瓶装可以有正负0.5公斤的误差;10公斤装可以有正负0.3公斤的误差;50公斤装可以有正负1公斤的误差。 如果市民发现充气点有短斤少两情况,可以拨打合肥市燃气管理处的投诉电话0551-2675925投诉。管理处人员接到投诉后,将核实情况。如果充气点是在无意情况下导致短斤少两,那么将协商给顾客一定的补偿;如果充气点是故意为之,则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此外,短斤少两情况也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 记者咨询,如今液化气价格上涨了,但是误差标准还是执行10年前的标准,国家对此是否会有调整。合肥市燃气管理处钱姓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还没有接到施行新标准的通知,目前仍是按国家1998年制定的标准执行。(韦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