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消费越来越多出现在了市民的生活中,但网络消费纠纷也备受网民关注。昨日,成都市消协经过评选,正式公布了2005年成都消费领域的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其中就包括一起典型的上网消费纠纷案。 在去年5月10日,消费者刘某与某网络服务公司签订了网络设施的安装协议,但刘某使用时发现上网速度慢,经常掉线,根本不能正常使用,遂向该网络服务公司提出退网退钱的要求。 随后,市消协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所提供的《安装协议》中有多处不利于消费者的不平等条款,其广告宣传也涉嫌虚假承诺。通过市消协的调解,该公司全额退回了消费者的安装费800元。市消协还督促该公司撤除了格式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记者石莉芳实习生赵娟 附:部分典型侵权案 一、车商强“吞”购车款 去年9月1日,尹女士到市消协投诉,称她购买的价值24。9万元的某品牌汽车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后,与厂家达成了退车协议。不料,该品牌汽车的销售公司在退还了20万元后,拒绝支付余下的4。9万元的购车款,经市消协多次调解,终使销售商一次性将余款退给消费者。 二、开发商七处违约赔40万 去年11月8日,双流县消协接到当地某小区的52名业主群体投诉,反映开发商的多种违约行为。县消协经过调查认定消费者反映的开发商未能按时办理产权证、多收契税等七项违约事实成立。经消协多次调解,终使双方达成一致,由开发商补偿52位消费者经济损失共计4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