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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政策解答⑥
发布日期: 2008-4-12 11:19:35 稿件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杜平
    二十三、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进行相关备案,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需要备案的情况有:(一)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二)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参保职工确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供单位或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三)参保职工异地急诊流产、急诊生育及同时发生生育和流产并发症、合并症的,应当在1周内电话报经办机构备案。(四)生育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在产假期内到经办机构备案。
    二十四、参保的男职工有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答:参保的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参保的男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结扎术、输精管开通术等均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参保男职工配偶为农业家庭户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生育护理假补贴500元。
    二十五、本地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如何就诊?
    答:已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的参保职工本地就医,即通过社会保障卡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医疗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不属于支付范围的,由医院向个人收取。
    二十六、如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答:已办理生育备案的参保职工在本地生育的,可在生育后的次月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兴泰大厦六楼)指定银行(市府广场徽商银行营业大厅)按月领取生育津贴。
    二十七、参保男职工如何办理生育护理假补贴申领手续?
    答:符合享受生育护理假补贴的男职工,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产假后1个月内,到市生育保险中心办理津贴、补贴审核手续。核定的待遇自次月起,到市生育保险中心(兴泰大厦六楼)指定的银行(市府广场徽商银行营业大厅)按月领取。
        ·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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