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地 | 省内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社会 | 财经 | 图片 | 新闻中心
理财 | 房产 | 汽车 | 体育 | 文化 | 娱乐 | 生活 | 科技 | 军事 | 综合频道
出游 | 美食 | 婚庆 | 妆饰 | 住宿 | 打折 | 票务 | 招聘 | 论坛 | 合肥实用
今天是:
合肥晚报 江淮晨报 今日生活报 教育视线 健康必读 家园 爱车 假日导购 新财富周刊 金地产
  当前位置:主页>>新闻中心>>社会

交通事故私了后担心生变
律师建议私了前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
发布日期: 2008-4-23 0:16:27 稿件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索苏静
    儿子在外打工出现交通事故,处理时选择了私了。昨天上午,合肥市民牛先生致电本报,担心私了之后儿子病情有变,询问该如何处理。
    牛先生告诉记者,儿子今年不到20岁,在上海打工,几天前因为腿受伤了回家休息。见到儿子他们才知道,儿子是因为在骑自行车时,不慎被一辆摩托车撞到,当时摩托车司机就带他去了医院,并支付了相关费用。之后,这位摩托车司机给儿子丢下张名片并离开。
    虽然儿子说他的脚没有什么大碍,只需要休息一阵子,但是牛先生看到他的脚肿得老高,准备带儿子去医院复查一下。牛先生担心,假如复查真出问题,再找那位摩托车司机,可能人家就不认账了。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有关律师,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吴定兵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私了时双方没有签定协议或保存有关证据,而对方又不承认,如果再出现后续问题,要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就很难。因此,出现交通事故后,最好的方法是报警。如果选择私了,要有取证意识,防止另一方反悔。 同时,一定要有书面协议,不能仅仅是口头约定。 
    (索苏静)
【采集:岳凤燕】 【发表评论】 【关闭页面
相关链接: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HF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 严禁复制
皖ICP备060079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