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从事邮币卡经营的杨友昌、李爱兰夫妻俩因生意亏损,在邮币卡市场以“赊货”为名骗取他人财物。二人得手后逃到云南,化名生活多年后,仍难逃法网。5月7日,庐阳区法院作出判决,其联手诈骗20多万元财物的事实被认定,夫妻二人分别获刑10年,被各处罚金50000元。 据了解,丈夫杨友昌是巢湖人,长期在我市青云楼邮币卡市场从事个体经营,妻子李爱兰是河北保定人,除在合肥青云楼邮币卡市场活动外,还在上海市卢湾区工人体育馆邮币卡市场长期从事邮币卡经营。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1年初至2004年5月,夫妇俩在明知自己已资不抵债,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形下,还谎称邮市行情好,以帮人代购、代销邮币卡为名,单独或共同在合肥和上海两地骗取财物。其中,在合肥青云楼邮币卡市场,从受害人芮某某等10人处骗取财物价值57.15万元;另从上海卢工邮市的8位经营户手中,骗取IC卡、铁通卡、电话充值卡等财物,价值计22.49万余元。 夫妇二人作案后,还逃到云南,化名隐匿了多年。2004年5月10日,杨友昌、李爱兰夫妇因生意亏损,资不抵债,决定联手实施诈骗。由妻子李爱兰出面,利用自己长期在上海卢工邮市经营的便利,以“赊货”为借口,从该邮市同行——经营户纪某、李某某处,骗取IC卡、铁通卡、电话充值卡等价值人民币20.8万余元的财物。得手后,李爱兰于当晚逃离上海,与丈夫杨友昌在苏州市会面,然后携手潜逃到河南省郑州市。在郑州,他们将所骗的赃物低价变卖得16万余元后,又携款潜逃到云南省昆明市,并且化名为“刘祥”、“方华”,住了下来。所骗得的赃款被他们用于归还欠款,购买彩票、股票等,无法归还。 庐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只对上述指控中的部分事实予以认定。其中,对“夫妇俩单独或共同在合肥诈骗57.15万元”,以及“2004年5月10日,在上海诈骗黄某某价值1.68万余元手机充值卡”的指控,法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而对其诈骗价值20.8万元财物的事实,予以认定。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均表示无异议,认罪服判。(郑东 慧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