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不出去打工,如今经营好土地,我们照样在家乡就增加了收入。”近日,面对租了土地、增了收入的喜事儿,长丰县庄墓镇侯集村小鲍户的鲍现柱高兴地这样说。原来,今年4月份,鲍现柱将自家承包的6.75亩土地,委托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向外出租,现在一下子租赁出去了4.25亩,仅留下2.5亩口粮田,其中租出的土地每年每亩收租金500元,另外他还可以到承包土地企业打工,又得了一份收入,这样一年收入在无形中增加了许多,而且避免了土地自种存在的旱涝风险。 庄墓镇人口1.5万人,耕地面积3万亩。虽然国家惠农政策让该镇农民更加注重农业生产,然而常年在外务工的3000多农民更看中务工收入,务工成为了主业,于是他们承包的许多良田疏于耕作,甚至存在零星抛荒现象。针对这种状况,该镇结合实际,今年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在侯集村进行了试点。 庄墓镇在试点工作中,先行规范以前的土地流转行为,通过对土地流转户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分别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今年意向流转的,由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与意向流转农户签订土地转出委托书。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网上对外发布土地流转信息,进行公开招租,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据统计,侯集村二轮承包后,共有13个村民组610.62亩土地进行了流转,其中农户之间内部流转49户共112.44亩;农户以出租的形式外部流转60户,共197.8亩;另有170.38亩土地用于公益性事业占地。今年4月份,在镇土地流转中心统一组织下,又有130亩土地进行了流转,用于草莓育苗示范片;同时,群众通过侯集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签订委托流转协议52户,共105.33亩。另外,还有群众意向流转土地近400亩。 据了解,长丰县土地流转已经开展了10年左右,但是发展不够快。目前,该县已把庄墓镇土地流转的成功做法向全县推广。 (孔宪昌 杨维礼 李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