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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液化气价本月维持不变
发布日期: 2008-4-1 1:33:37 稿件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张克道 邵玏沨
    合肥市物价局昨日下发通知,对2008年4月份的石油液化气价格进行定价,4月份价格和3月份价格基本持平。
    据了解,根据合肥市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稳定市场物价的有关规定,市物价局经研究决定2008年4月份的瓶装石油液化气价格为6.8元/公斤(不分民用和商用气);民用管道石油液化气每立方18.00元;商业用气(含对外经营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可在此基础上上浮10%。
    合肥市物价局规定,上述价格均为最高零售价格,只准在此标准上下浮动,各液化气经营公司及零售门点不得擅自或变相提价。物价局要求经营公司和零售门点明码标价,接受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县的液化气价格可在不突破市定价格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价格。
(张克道  邵玏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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