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财政部8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今年第一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5.74%,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 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8年5月16日至31日,按年付息,每年5月16日支付利息,2011年5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从2008年5月16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本期国债工农中建交招等各行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皆可销售。(韩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