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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为投资型保险定性
发布日期: 2008-5-19 12:41:34 稿件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卢晓平
    合肥晚报讯  是买基金存银行,还是买具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为了防止保险和银行代理机构销售人员误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昨日中国保监会专门就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进行了公告。
    保监会表示,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均属于保险产品,因此不宜将兼具保险保障和投资功能的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收益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把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存款或者基金。
    保监会逐一提醒:分红保险产品具有确定的利益保证和获取红利的机会,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可分配给您的红利是不确定的;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其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保人承担全部投资风险。另外,投资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而是要扣除初始费用或在进入投资账户时收取买入卖出差价。而进入投资账户后也可能发生一定的费用支出,保险公司在提供账户转换、部分领取等服务时也可能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退保费用。        (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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