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地 | 省内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社会 | 财经 | 图片 | 新闻中心
理财 | 房产 | 汽车 | 体育 | 文化 | 娱乐 | 生活 | 科技 | 军事 | 综合频道
出游 | 美食 | 婚庆 | 妆饰 | 住宿 | 打折 | 票务 | 招聘 | 论坛 | 合肥实用
今天是:
合肥晚报 江淮晨报 今日生活报 教育视线 健康必读 家园 爱车 假日导购
  当前位置:主页>>新闻中心>>财经

灾区实施特殊金融政策
发布日期: 2008-5-20 11:26:35 稿件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苗燕
    合肥晚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19日下发通知,决定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特殊政策。
    政策包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灾区各金融机构要紧急布设服务网点,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点就近获得银行服务。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从20日起,经央行同意,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     (苗燕)
【采集:王小川】 【发表评论】 【关闭页面
相关链接: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HF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 严禁复制
皖ICP备060079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