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0时,省考试院公布了文科专科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综合考虑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原公布的高职(专科)批次参考线即为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 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459分,理工类437分;第二批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377分,理工类366分。这一分数线与当时公布的文理科专科参考线一致。 高职(专科)第一批次的录取时间为8月5日到8月10日,第二批次的录取时间为8月12日到17日,也意味着整个高招工作将于下周日“收官”。 (邬平川 何保丰) |